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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“营改增的应对与思考”系列报道九】打好“营改增”这场硬仗
发布时间:2016-05-10作者:吴娅妮

    财税【2016】36号文规定,自2016年5月1日起,在全国范围内将建筑业纳入试点范围,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。这意味着,对建筑业来说是一场硬仗,公司必须做好应战准备工作。

    首先,公司要选择合适的供应商。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必须符合两个条件:一是凭票抵扣;二是交易处于产品流转链条中间,销售方已经作了销项税申报入库。不满足这两个条件,是不能抵扣的。因此,公司要从发票取得源头上把好关,选择合适的供应商是关键。另外,选择供应商应该考虑三个要素:是否是一般纳税人、是否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、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率是多少。根据这三个要素选择最优的供应商,最终确保增值税进项税能按规定抵扣,减低公司税负。为此,相关部门应该在4月30日之前做好供应商的筛选工作。

    其次,要加强对承包人和分公司的管理。内部承包和分公司经营有利于公司业务拓展,但是也给公司带来了诸多管理方面的问题。“营改增 ”迫在眉睫,目前仍有部分承包人和分公司尚不清楚政策的具体内容,以及如何执行,不知道如何开具增值税发票,这势必会导致最终结算时发生纠纷。公司应当对承包人和分公司相关人员及时进行培训,并考核其掌握程度,确保他们能按照要求收取并保存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。

要完善合同约定,明确付款程序。“营改增”后,公司在分包合同、材料采购合同等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由对方承担等额、合法、有效的增值税发票。同时,还要约定对方提供相应增值税发票后再行付款,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经济纠纷。

    最后一点,“营改增”是整个公司面临的挑战,不仅财务部门要学习培训,各个部门都要参与 “营改增”的学习,因为每一笔经济业务的发生,都会涉及到税务问题,不同的决策对公司的纳税筹划会产生不同的影响。财务部要积极宣传“营改增”政策,组织其它部门学习新政策,其他部门也应该积极配合财务部,一起打好这场“营改增”的硬仗。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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